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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线定理(圆幂定理的称谓及内容)

圆幂定理的称谓及内容

圆幂定理是一个总结性的定理,是对相交弦定理、切割线定理、割线定理以及它们推论的统一与归纳,主要内容包括:

1.相交弦定理(图1):圆内的两条相交弦,被交点分成的两条线段长的积相等。

2.切割线定理:从圆外一点引圆的切线和割线,切线长是这点到割线与圆交点的两条线段长的比例中项。

3.割线定理:从圆外一点引圆的两条割线,这一点到每条割线与圆交点的距离的积相等。

以上定理为什么称为圆幂定理呢?我们过平面上一个定点P,任作一直线与半径为R的定圆交于A、 B两点,则PA· PB为定值K,且等于∣OP²- R²∣,定值K称为点P对圆O的幂,简称"圆幂”(图4-5)。可以这样理解,圆幂是指平面上任意一点到圆心的距离与半径的平方差, 当点在圆外时,可以是切线的长度的平方,而切线的平方本身就是个“幂”,所以为了简化叙述,将与圆有关的切割线定理、割线定理、相交弦定理统称为“圆幂定理”。

从汉字上理解,“幂”原指盖东西的布巾。数学中“幂”是乘方的结果,而乘方的表示是通过在一个数字上,加上标的形式来实现的,如3³、mⁿ,这就像在一个数上“盖上了一头巾”,所以叫做幂。

在我国,公元263年(南北朝时期)幂字第一次在数学文献上出现,数学家刘徽为 《九章算术》作注,在《方田》章求矩形面积法则下面写道:“此积谓田幂,凡广从相乘谓之幂”(长和宽相乘的积叫幂),也就是长方形的面积叫幂。到了公元656年,唐代数学家李淳风重注《九章算术》,在卷九《勾股》章中指出幂是边自乘,这时长方形变成了正方形,而作为面积的数学名词“幂”等于边长的自乘。公元1607年,明末的徐光启(1562一1633) 翻译欧几里得《几何原本》,徐光启使用“幂”,在书中给幂字下注解“自乘之数曰幂”。可见在数学上称幂在我国己是历史悠久,充分体现了古代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及丰富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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