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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不理发的由来(“正月不能剃头”到底是怎么来的?)

父亲有一手很好的理发手艺,从小到大,我这颗脑袋就一直由父亲摆弄。

那时候,剪头发没那么多要求,也不需要特别讲究什么发型,只要看上去清爽干练就行,所以平头、寸头、锅盖头,一直伴随着我念完小学、中学,直到17岁那一年离开父亲去外地求学。

理发

父亲念书不多,但喜欢咬文嚼字。每到二月二给我理发,他就特别高兴。一边推头,一边让我猜谜:“做天下头等事业,用世间顶上功夫”。我猜不出,父亲就把长柄木梳放平了,敲我的后脑勺,说“真是个猪脑袋”。顿了顿,接着又说“谜底就是理发”。

我问父亲,理头为什么一定要在二月二这一天?为什么正月不能理?

理发

父亲停下手里的活计,闭着眼想了半天,最后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便笑着摇摇头,用木梳子敲着自己的后脑勺,说:“我也是个猪脑袋。”

理头本来是个小事儿,可在正月里理发,就会牵扯上舅舅,弄不好还会成为人命关天的大事。

最近,央视网《法律讲堂(生活版)》节目一则案例引发社会关注,并迅速登上热搜:外甥刘某正月初二去理发,当晚舅舅遇车祸去世。舅妈控告外甥“故意杀人”,要求赔偿100万。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车祸原因是酒驾导致意外,与刘某理发无关,依法驳回了原告舅妈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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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正月理发死舅舅”,无论是在科学层面,还是在法律层面,都是毫无依据的。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每到春节临近,无论有多忙,是一定要抽个空闲把头发剪一剪的,并且一直要等到出了正月才再去理发,这几乎成了一个流传甚广、南北习见的春节民俗。

那么,“正月剃头死舅舅”这种说法到底是怎么来的呢?由于史文无征,学界几无探讨。倒是民间诸说纷纭杂陈,东一榔头西一锤,让人无所适从。在众多传言中,比较常见的,有“思舅说”和“思旧说”两种观点。

乡村理发

“思舅说”源自流传于个别地方的民间故事,说从前有个剃头匠跟舅舅感情很好,但外甥家境贫寒,每年过年送不起礼物,便去给舅舅理发。外甥剃头手艺很好,把舅舅的头发拾掇得很利落。

后来,舅舅过世了。一到过年,剃头匠就想舅舅,就对着剃头挑子伤心落泪。从此有了“正月剃头思舅舅”的说法,传来传去成了“正月剃头死舅舅”,从而形成了“正月不剃头”的习俗。

其实,这个谐音梗玩得一点儿都不高明,不但故事俗套,而且编得破绽百出,根本经不起推敲。

理发

你想啊,一个剃头匠的舅舅,既不是什么达官显贵、社会名流,又没有任何功德善行惠及乡里、泽被后世,死就死了呗,谁还会把一介草民当回事,年年挂在嘴边念叨呢?

“思旧说”玩的也是谐音梗,也是源自民间传说。但跟“思舅说”这种没根没据、没边没沿的瞎编乱造有点不太一样,它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历史依据。

据民国二十四年(1935)版的山东《掖县志》卷二《风俗》记载:“闻诸乡老谈前清下剃发之诏于顺治四年正月实行,明朝体制一变,民间以剃发之故思及旧君,故曰‘思旧’。相沿既久,遂误作‘死舅’。”

理发

清初剃发之令,正史、官书等各种史料都有提及,主要过程集中在顺治年间。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掖县志》记载的“思旧”说,仅是一家之言,不足据信。另外,清政府下剃发之诏,不是在顺治四年正月实行的。学界普遍认为,清朝实行的剃发令,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关外时期,这一时期清朝与明朝处于拉锯战状态之中,为了区别降服还是未降人民,满洲贵族集团对战争降服的汉人实行剃发政策。

但是,这一强制推行的“剃发令”,极易引起内地人民的极大反抗,包括已经降服的明朝官兵,也大都心存抵触,所以满清暂时终结了剃发之令。

清军

第二个阶段是在清顺治元年(1644),随着清军入关,剃发制度也从关外推行到关内。顺治二年(1645),清军进入南京,是年六月二十八日,摄政王多尔衮再次命礼部向全国发布“剃发令”。

据《清史稿·卷四·本纪四·世祖本纪一》:“丙辰,谕南中文武军民剃发,不从者治以军法。是月,始谕直省限旬日剃发如律令。丙寅,申剃发之令。”

在发布剃发令的同时,清政府还颁布了“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从此,汉族男人不但要改穿满清服饰,还为了脑袋后面那根极其难看的鼠尾辫,而不得不“五天一打辫,十天一剃头”。

剃发易服

汉人辫发,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更多的冲突内涵,进而发生了一系列抵抗与屠戮的惨烈事件,不仅在当时的明清战争中影响巨大,更成为满汉民族冲突的痛苦的文化记忆。

这种记忆,一直贯穿于有清一朝二百余年的漫长历史中,直到今天,仍令人难以释怀。

“剃发易服”这项政策,成作为一种极其耀眼的政治符号,一直被清政府视为征服汉人的重要手段,以及汉人是否接受满族统治的突出身体标志,因此在顺治二年之后,从上至下都施行得异常坚决。

据史料记载,各地官府派兵士监督剃头匠挑着担子上街巡游,强迫束发者立即剃头梳辫。“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汉人稍有反抗,不问青红皂白,当场杀害。有的还被割下首级,悬在剃头担子上示众。一时间,华夏大地头发遍地,鲜血遍地。

老照片:剃头

明末清初七峰樵道人《七峰遗编》第57回这样写道:在江苏常熟,“清兵见未剃发者便杀,取头去做海贼首级请功,名曰‘捉剃头’,海上兵(即明朝士兵)见已剃发者便杀,拿去做鞑子首级请功,号曰‘看光颈’。途中相遇,必大家回头看颈之光与不光也。”

满汉之间围绕“剃发易服”展开的斗争,历时近40年。这期间,汉族人民为保护世代相承的文物衣冠,与清政府进行了顽强不屈的斗争。

不少士人和明朝遗民为避免剃发易服,便“忽而遁迹緇流,忽而改服黄冠”,要么托隐逃禅,要么遁迹入道,以和尚或道士的身份,游离于清朝新的政治、文化秩序之外。

老照片:剃头

但更多的汉人则是奋起抗争,用生命捍卫做人的尊严和民族的尊严。以反剃发易衣冠为主要目标的反对清朝统治的武装斗争,在长江下游此起彼伏,长达37年,成为中华民族发展历史上极为悲情的一幕。

其中,历史上著名“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都是由此而引发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历史事件。而这两个历史事件一向也被并列为是满清入关后的两大暴行,甚至作为汉民族的灾难和耻辱被长久地铭刻在人们内心深处。

扬州是江南顽强抵抗清军的第一座城,也是清军入关以来首次遇到的军民一体的坚强抵抗。数十万扬州军民在南明都镇史可法的率领下,上下一心,死守孤城,给予清军很大杀伤。

扬州军民苦战数日后,终在外无援兵、寡不敌众的情况下城池陷落。史可法被俘,慷慨赴死,时年仅四十四岁,扬州知府任民育等文武官员亦皆殉难而死。

由于清军痛恨扬州人民的反抗,城破当日,豫亲王多铎以不听招降为理由,下令屠城,纵使部下滥杀无辜。

扬州史公祠 史可法雕像

一时间,扬州城百姓尽遭屠杀与奸辱,城中“积尸如乱麻”,除少数破城前逃出和个别在清军入城后隐蔽较深幸免于难者以外,几乎全部惨遭屠杀。

因为此次屠城持续十天,历史上把这件惨案称之为“扬州十日”。

关于“扬州十日”的史实,由于满清文字狱盛行,所以被刻意掩盖,有清一朝的官书、正史对此史实均未有任何记载。所幸南明遗民王秀楚写了一本约八千字左右的小书《扬州十日记》,详细记录了自己从城破那一天起的十日内的亲见亲闻,用催人泪下的笔锋,向人们展示了那个特殊年代扬州城悲壮惨烈的社会全景。

王秀楚在《扬州十日记》中这样写道:“(清卒)所掳一少妇、一幼女、一小儿,儿呼母索食,卒怒一击,脑碎而死,挟妇与女去。”

贴照片:剃头

又,“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籍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

再,“外复四面火起,倍于昨夕。潜出户外,田中横尸交砌,喘息犹存。遥见何家坟中树木阴森,哭音成籁;或父呼子、或夫觅妻,呱呱之声,草畔溪间,比比皆是,惨不忍闻。”

关于此劫中扬州一城的死难人数,王秀楚这样写道:“查焚尸簿载数共八十余万,其落井投河、闭门焚缢者不与焉,被掳者不与焉。”

据《扬州十日记》记载,五月初二是各寺院开始焚化积尸的日子。各寺院焚尸簿上记载的尸体数目,计约八十万余,这还不包括落井、投河、自焚、自缢的人。

《扬州十日》

对于这一数字,后世学者多有质疑,认为扬州城当时的人口数量不会超过40万,故推断扬州十日受害人数当在20~30万之间。

即便如此,数十万人惨死在清军的屠刀之下,其残忍与疯狂程度,令人难以想象。这一点,在“扬州十日”惨案发生两个月后的“嘉定三屠”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嘉定,今属上海下辖的一个区,位于上海西北部。嘉定区的前身为嘉定县,于南宋嘉定十年(1217)以年号为名置县,县署设于练祁市(今嘉定镇)。

南明弘光元年(1645),清军将领李成栋率军城破嘉定之后,于七月初四、七月二十六日、七月二十七日(一说八月十六日)先后三次下令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三次屠杀造成约十万人丧生,对嘉定地区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据清人韩菼《满清入关暴政》记载,嘉定屠城三日后,“自西关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白骨浮于水面,岔起数分。”

嘉定孔庙

清末革命宣传家邹容在《革命军》书中,将这一事件称为“嘉定三屠”。

也许你无法相信,嘉定三屠的直接起因,并不是源于汉人反对满清的统治,而是因为反对清朝政府的“剃发令”。

清顺治二年(1645)五月初九,南京陷落,南明弘光皇帝朱由崧南逃。是年五月三十日,清政府派遣安抚官员周荃至嘉定招抚,嘉定百姓张灯结彩欢迎清军,在门上书写“大清顺民”以示归顺。

几天后,清政府下达剃发令,命江南百姓十天内一律剃头,违者格杀勿论。剃发令与汉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传统伦理观念发生了严重冲突,于是遭到了嘉定地区传统知识分子的普遍抵制,下层民众对此也极为愤怒,遂倒戈一击,奋起反抗。

《阎应元抗清》

江阴也是如此,在归顺清朝后因反对剃发令而重新造反。江阴军民在典史阎应元的带领下,浴血奋战,宁死不降。八十一日后城破,全城百姓或力战到底,或坦然就义,没有一人顺从。清军屠城两日后“出榜安民”,城内百姓仅剩“大小三十五人”。

意大利人卫匡国写了一本书,叫《鞑靼战纪》,其中就记录了清顺治年间中国南方军民为反对剃发令而战的情况:“鞑靼人没有碰到抵抗就占领了这座城市(指绍兴),他们可以同样轻易地占领浙江南部的所有其它城镇。但是,当他们宣布了剃发令之后,士兵和老百姓都拿起武器,为保卫他们的头发拼死斗争,比为皇帝和国家战斗得更英勇,不但把鞑靼人赶出了他们的城市,还把他们打到钱塘江,赶过了江,杀死了很多鞑靼人。”

老照片:剃头

在嘉定,为保卫“上国衣冠发式”,从六月二十四日起,明吴淞总兵吴志葵、进士黄淳耀、前左通政侯峒曾等人率领嘉定军民,以县城为据点,与清降将李成栋率领的清军展开了多次斗争。

最终,在清政府的血腥镇压下,嘉定城于七月初四被攻破。侯峒曾投水自杀未遂,被清兵抓住后杀害;黄淳耀与其弟于一座僧舍中上吊自杀,并在壁上题字:“弘光元年七月四日,遗臣黄淳耀自裁于西城僧舍。呜呼!进不能宣力皇朝,退不能洁身自隐;读书寡益,学道无成,耿耿不灭,此心而已。异日寇氛复靖,中华士庶再见天日,论其世者,尚知予心。”

发式之事,看是小事,其实大有乾坤。汉人不愿剃发的原因却很多,除了耻于接受异族统治,以及与恪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儒家传统理念密切相关外,还因为剃发同蒙受耻辱、遭到惩罚等有关。

在古代,有一种刑法叫“髡”(kūn,音昆)。关于髡刑,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曰:“髡,剃发也。”

髡刑,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可能已经存在,如《周礼·秋官·掌戮》曾记载“髡者使守积”,即罪人剃去头发,去看守仓库。

西周青铜器:刖人守囿车

同时,私家奴隶也经常被髡发,以示其身份之低贱。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简书《法律答问》中记载:“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所谓“非公室告”,是指诉讼上不允许和不受理的控告,即不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权。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奴隶主可以擅自杀死、刑伤、髡剃男女奴隶的头发,国家法律是不管这种事的。

《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亦载:“贯高与客孟舒等十余人,皆自髡钳,为王家奴,从来。”

贯高,是西汉赵国相国。高祖七年(前202),汉高祖刘邦从平城过赵,赵王张敖礼甚恭敬,而高祖则对赵王粗暴无礼,辱骂不断。

汉阳陵刑徒墓出土的“髡钳”刑具

贯高曾经是赵王张耳(张敖之父)的门客,见主人遭此侮辱,便与决心刺杀刘邦。事败后,刘邦把赵王和贯高等人全部抓起来,押送长安进行审判。贯高和宾客孟舒等十多人,都自己剃掉头发,用铁圈锁住脖子,装作赵王的家奴跟着赵王来京。

贯高等人自髡为奴,以示誓死效主的决心,这同时也表明,当时髡钳者地位极低。

所谓“髡钳”,即剃去头发,再用铁圈束颈。据宋代李昉《太平御览》卷六四五记载:“钳重二斤,翅长一尺五寸。”

至于髡刑是将犯人的头发剃成什么样子,是全部剃光,还是剃去一部分,学术界存在两种意见,史学家顾颉刚先生根据四川博物馆中汉墓出土的陶俑的发式,认为“凡结发为辫者,率薙其四周,故称之曰‘髡’。”

西方传教士画作,图中人物梳着“金钱鼠尾辫”

但也有学者认为,髡刑就是剪去犯人的长发,只留下三寸多长,头发垂到耳朵附近。比如宋代《太平御览》卷648引王隐《晋书》载:“刘颂上书曰:‘诸重犯亡者,发过三寸,辄重髡之’。” 是说犯人的头发要是长过三寸,就要重新剃发,由此可以反证,受髡刑的犯人,头发应该是三寸长。

满清把汉人的头发剃得只在后脑勺留个“金钱”,结辫如“鼠尾”,显然除了强使汉人在发式上改从满俗外,还有丑化、轻贱之意。因而,在当时江南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中,“头可断,发不可剃”,便成为了加剧民族冲突的一个重大因素。

正月不剃头

说到底,“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跟“思舅无”关,跟“思舅”也毫不搭界,无非就是迷信的一个形式罢了。不过,既然是一个深入人心的习俗,对此有所忌讳的人,不妨赶在二月二这天“剃龙头”,也好为新的一年博个“好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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