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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下水道堵了谁负责?你们了解吗

单元楼共用下水管堵了是常有的事,那这个谁负责呢?


住在二楼不用爬楼,出入方便,但坏处也是有的。它会出奇不意的从下水管反水上来,我住二楼11年了,已发生了好几次这样的情况。


前物业还好,厨房下水管堵了会找师傅疏通。自从换了新物业后,他不管了,说这是整楼层业主的问题。这不,前段时间厨房又返水了,找物业没用,自己找师傅来看,下主道管子堵赛严重,只能换管子,搞得我每家每户联系,费用整楼层承单,物业撇得一干二净。


为这事我上网查了资料。《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指出(一)物业的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的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管道井等。(二)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有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天线、水箱、加压水泵、电梯、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道路、绿地、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库)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更加明确指出房屋共用部位的管理和维修责任应该是物业管理单位,而不是其它专业管理单位。其维修费用,在进行物业服务费成本构成测算的时候,应将其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小修工程的平均费用一般为房屋现时造价1%以下)维修成本计入物业管理成本之中。当需要小修养护时,应从物业服务费中支付;当房屋共用部位需要中大修以上维修时,应由物业管理单位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物业维修申请报告、开发建设单位《住宅质量保证书》、工程预算书、维修资金分摊情况说明等材料,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向市区房产局申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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